中国共产党防城港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2名班主任(组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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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是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市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党校实行“一校三院”(防城港市行政学院、防城港市社会主义学院、防城港市中华文化学院)体制。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班主任(组织员)2名。
岗位职责:1.负责培训过程的组织协调、班级管理、学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2.负责联络培训业务,制定培训方案和组织实施;
3.负责培训班结算、档案整理等工作;
4.协助承担教学点讲解工作;
5.协助做好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26日至2006年3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应聘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较强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6.具有符合国家规定或行业规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中共党员优先;教育学类毕业者优先;具有党建工作、党性教育、红色培训、高校辅导员经历者优先;具有优秀毕业生、学生会干部、具有重大社会实践活动经验者优先。
8.在原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在读的未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3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4月8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防城港市人才网、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网站、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以PDF扫描件打包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考生应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应聘XXX岗位+姓名”。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核
由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后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的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考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情形的,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聘用体检工作由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工作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聘用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由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属编外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薪酬按“基础工资(大学本科学历3300元/月,研究生学历3800元/月)+在校工龄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执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聘用期间,休假、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方面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未尽事宜,由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777000502;陈老师,联系电话:18877002665。